根据《广东省开发区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试行)》(粵机编发〔2022〕13号)和《中共惠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仲恺高新区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惠市编〔2023〕23号),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为市自然资源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贯彻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党工委工作要求,坚持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体制机制。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及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的管理。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调处土地、林权等自然资源权属争议。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 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规范性文件,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落实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 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本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各类土地整治和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工作。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组织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区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督等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十)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研究拟订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调查研究城市发展,提出近期和远期城市发展方案。负责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村镇的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
(十二)负责拟订基础设施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和利用。负责基础设施的近、远期发展策略和建设规划的编制研究。
(十三)负责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监督管理测绘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图管理。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四)负责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工作。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区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
(十五)负责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指导、监督镇(街道)有关行政执法工作。配合上级自然资源领域督察相关工作。
(十六)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按照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安排,强化制度设计,积极作为,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确权和登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服务的便民高效, 提升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应急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 作。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2.与经济发展和统计局有关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负责制定应建或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设计方案编制和技术审查要点。经济发展和统计局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3.与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有关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负责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相关违法建设行为。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要建立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查处协调配合、执法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4.与市交通运输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负责综合交通体系规划。负责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交通建设项目用地,并出具用地规划红线图后由市交通运输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负责组织实施。市交通运输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及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在国土空间规划指导下,组织编制各类交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与市交通运输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工作衔接。
5.与农村工作局有关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调处土地使用权等自然资源权属争议。农村工作局负责指导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承包经营合同管理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