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四)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6〕22号)
(五)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管理服务中心。
(二)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通过政务微信、新媒体等平台辅助形式公开。
(四)监督渠道:通过仲恺高新区城乡管理服务中心部门频道互动、电话监督,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建议。监督电话:0752-3278198。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