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规定;
(三)惠州仲恺高新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仲恺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仲恺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网站频道主动公开;
(四)监督渠道:通过仲恺高新区经济发展局门户网站频道互动(http://www.hzzk.gov.cn/bmpd/jjfzhtjj/jgzn/index.html),电话监督0752-2612623。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