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规定;
(三)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
二、责任主体、公开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的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网站频道主动公开网址:(https://www.hzzk.gov.cn/bmpd/shswglj/jgzn/index.html)
【监督渠道】局综合科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东1号人才服务大厦六楼;电话:0752-3278700。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