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府〔2019〕28号)、《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及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锚定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特制定本政策,简称“仲恺科创十一条”。
二、意见采纳情况
于2024年12月20日通过仲恺高新区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14个工作日,截至2025年1月10日,未收到社会公众意见。
经征求各园区,各镇(街道),区政法信访办公室、财政国资金融局、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中心等53个相关单位意见,其中51家单位反馈无意见,2家单位提出修改意见7条,其中已采纳4条并作修改,不采纳1条,部分采纳2条,主要涉及财政奖补资金问题,以上部分采纳和不采纳的意见区科技创新和投资促进局已与相关单位协调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三、目标任务
至2027年底,力争新增国家级创新平台、孵化载体达2个以上,新增省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2家以上,建设一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占比超50%,科技孵化载体数达27家以上,当年技术合同交易额达25亿元以上,推动R&D占GDP比重达8.8%及以上,争创国家一流高新区。
四、主要内容
仲恺科创十一条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目标、财政机制、支持范围和工作措施。通过推动创新主体引育,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搭建创新平台体系,提升企业发展潜力、完善创新要素体系,激活企业发展活力三大模块实现科技型企业全链条培育,引导企业从科小-高企-专精特新-小巨人-上市企业逐级成长。
五、涉及范围
本政策奖励和扶持的对象为注册在仲恺高新区的企业及机构,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的企业须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才可享受当年各类惠企政策。
六、执行标准
《通知》主要依据以下文件制定:
1.《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
2.《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
七、注意事项
(一)对获得上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予重复扶持。
(二)每项政策涉及扶持金额上限均以申报通知为准。
八、关键词诠释
(一)新质生产力
指在原有生产力基础上,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等手段,实现生产力的质的飞跃,推动社会生产力向前发展的新型生产力。
(二)算力券
由政府发放的政策工具和数字化凭证,主要用于购买符合条件的算力服务、国产化算力适配服务、模型训练服务或数据交易产品时,给予综合政策激励。
(三)科技成果转化
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四)技术转移
指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通过各种途径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的过程。
九、利企惠民措施
1.支持核心技术攻关
每年遴选一批填补行业空白、具备自主核心技术的企业研发项目予以支持,其中对成功立项的单个项目支持比例不低于揭榜金额的10%,最高给予每个不超过100万元立项扶持。
2.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面向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新型储能、新材料和智能装备制造等领域,引进和培育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硬科技企业,通过定向股权投资和市场化股权投资模式,由国有基金、社会投资机构等进行支持。
鼓励新质生产力场景应用,发挥政府部门统筹引导作用,每年发行50万元至100万元检测券支持企业向服务机构购买研究开发和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每次抵扣费用不超过结算费用20%;每年发行50万元至100万元算力券,在高新区内企业可申领算力券租用算力,每次抵扣费用最高为结算费用的20%。
引导企业培育高企,对申报高企给予科技保险支持,并支持区内高企拿地增资扩产,予以优先保障。
3.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对企业与高校院所在区内合作打造的产学研平台,给予立项支持,单个项目支持不超过100万元。
4.推动重点实验室建设
5.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对首次认定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最高30万元奖励。对动态评估结果为优秀、良好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省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开展成果转化、升规纳统,或认定为高企、专精特新、国家“小巨人”,给予新型研发机构10万元/家的奖励。
6.鼓励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鼓励科研院所、企业围绕我区主导产业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为我区主导产业企业提供研发试验、工艺验证、检验检测、设备共享等公共技术服务,每年安排100万元资金,择优按公共服务平台年度服务性收入的5%给予运行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补不超过20万元。
7.加快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
对于认定为标准级、卓越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的运营主体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奖励。上一年度,在孵企业中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占比超过50%的,给予运营主体20万元奖励;参加国家运营评价的载体,对获得评价结果为“A”等级的,给予10万元奖励;参加省级运营评价的载体,对获得评价结果为“A”等级的,给予5万元奖励。
8.加快科技人才汇聚
9.打造全链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完善企业创新积分管理系统,按企业年度平均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补贴已发生的利息,对年度营收2000万元(不含本数)至2亿元(含本数)、200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企业,分别按不超过2%、3%补贴已发生的利息;每年安排总额不超过600万元资金,设立仲恺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政银担专项贷款风险补偿金,在不良率≦3%的范围内,政府风险补偿资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专项贷款发放银行按照2:6:2的比例分担风险。每年安排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按其股权投资基金上一年度实际投资仲恺高新区创新积分管理系统内企业总额的1%对其高管团队给予一次性奖励。按挂牌日期的先后顺序,对区内每年在省内区域性股权市场成功挂牌的前六名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资金。打造“仲恺金种子”投融资路演品牌,对参加路演并获奖的优秀路演获奖企业(项目),给予2万元/家的奖励。
10.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
11.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十、特色亮点
一个政策汇集了科技项目、科技招商、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平台、孵化育成体系、科技人才、科技金融及科技服务业等方面形成了十一条具体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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