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仲恺高新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为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广东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办法》(粤府〔2009〕13号)和《惠州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办法》(惠府〔2011〕35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制定并经区管委会同意印发了《仲恺高新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办法》(惠仲委办〔2015〕2号),根据《仲恺高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惠仲企改纪〔2018〕1号)精神对《办法》中“利润收入上缴比例”进行修订。于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8月10日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18年8月11日,共收到有关反馈意见8条,现将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感谢大家的关注与支持。
仲恺高新区财政局
2018年8月13日
《仲恺高新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办法(修订稿)》.doc
征求意见页面:关于《仲恺高新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办法(修订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