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高新区残疾人两项补贴业务指南
补贴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我区2020年城乡低保等标准的通知(惠仲社〔2020〕12号)
补贴适用对象:
具有仲恺户籍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可享受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持有《残疾人证》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障碍残疾人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补贴标准:
1、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200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每人每月300元;
上述相关补贴标准根据上级政策文件进行调整。
办事流程:
1、由区残联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名单提供给区社会事务局民政办公室;
2、区社会事务局民政办公室审核后报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每月10日前通过农商银行按月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指定账户。
相关业务如有疑问,请咨询区残联、区社会事务局民政办公室,电话:0752-3278738、0752-3278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