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各镇(街道),区属及驻区各单位: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2026年第2次区管委会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废止《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延长<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划定仲恺高新区畜禽养殖禁养区的通告>实施期限的通知》(惠仲管委〔2025〕146号),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仲恺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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