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各镇(街道),区属及驻区各单位:
《仲恺高新区人工智能和机器人产业培育行动方案》业经2026年第5次区管委会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科技创新和投资促进局反映。
仲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2026年4月1日
仲恺高新区人工智能和机器人产业培育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工信部联科〔2025〕279号)等文件精神,抢抓人工智能发展机遇,依托仲恺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集群优势,以人工智能技术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为核心,前瞻布局人工智能和机器人等前沿领域,构建“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产业集聚”的完整生态,推动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致力于将仲恺高新区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区产业特色基地,特制定本方案,简称“仲恺 AI 产业十条”。
一、发展目标
仲恺高新区累计投入最高6亿元人工智能创投基金和财政资金,用于支持人工智能和机器人产业培育。至2027年末,人工智能产业规模实现突破,聚集一批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创新企业;在垂类模型赋能、智能语义、AI智能体决策与控制等关键技术领域取得突破;打造一批人工智能与机器人深度应用场景;打造一批“懂智能、熟行业”的赋能应用服务机构,引进和培育一批高端人工智能人才。
二、主要措施
(一)研发支持
1.以“揭榜挂帅”形式支持产学研合作。面向人工智能领域公开征集技术需求(发榜),申报发榜及揭榜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不受所有制、注册地限制,通过公平竞争、公开遴选确定立项主体。对成功立项且在仲恺高新区实施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金补贴(具体标准及流程以申报通知为准,下同)。
2.支持核心技术攻关。围绕工业视觉、智能语音等前沿领域发布项目申报指南,企事业单位(机构)不受所有制、注册地限制,通过公开申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确定承担主体。对在仲恺高新区实施的项目,依条件给予每个项目最高2000万元支持(按照项目管理分批支付)。
(二)要素保障
3.发行算力券支持普惠算力应用。对在仲恺高新区开展人工智能、机器人垂类模型研发、训练及推理的企业(机构),不受所有制、注册地限制,按其购买算力服务实际支出费用不超过15%的比例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机构)每年最高补贴200万元。
4.发行模型券促进大模型应用。对在仲恺高新区实施人工智能应用项目并购买大模型服务的企业,不受所有制、注册地限制,按实际支出费用不超过15%的比例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200万元。
5.发行创新券支持机器人关键技术攻关。对从事运动控制算法、电机、减速器、高精度传感器、执行器以及柔性关节、灵巧手等关键领域研发且在仲恺高新区实施产业化的科技型企业,不受所有制、注册地限制,按单个项目研发投入不超过15%的比例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200万元。
6.支持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探索各类AI智能体应用,建设人工智能专业孵化器及OPC社区,对在仲恺高新区落地的人工智能领域科技创新团队、领军人才创业项目,不受团队来源地、企业注册地限制,通过公开评审确定支持对象,分别给予最高2000万元(按照项目管理分批支付)、500万元项目补贴。
(三)场景挖掘
7.挖掘政府应用场景资源。各园区、镇街、教育卫生、城乡建设、交通、国企等部门制定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应用场景机会清单”,向全社会公开,各类企业不受所有制、注册地限制均可参与申报。每年遴选不超过5个示范场景项目,单个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8.支持制造业新场景打造。对在仲恺高新区开发并应用垂类模型提升生产效率,或联合人形机器人企业建设垂类数据采集训练场的企业,不受所有制、注册地限制,按新场景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金融赋能
9.强化融资服务支撑。引导金融机构面向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企业推出“算力贷”“算法贷”“数据贷”等特色产品,对在仲恺高新区开展生产经营的企业,不受所有制、注册地限制,鼓励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并提供优惠利率。发挥“四位一体”融资平台对企业的深度赋能作用,给予信贷风险补偿、贷款贴息和担保费用补贴。信贷风险不良率在≤5%的范围内、给予合作银行最高80%风险补偿,贷款贴息按贷款年利率最高50%给予贴息,担保费用最高按担保费0.45%/年给予补助。
10.设立仲恺人工智能创投基金。成立规模4亿元的仲恺人工智能创投基金,重点支持在仲恺高新区落地的早期AI项目、机器人创新企业,不受项目原始注册地限制,构建覆盖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企业的创投基金体系,打造“耐心资本”,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资本格局。
三、健全机制
完善项目评审立项机制。由区科技创新和投资促进局牵头编写并公开发布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明确支持方向、申报条件、考核指标、实施期限、经费预算指引等,并组织项目的评审立项,具体支持额度以当年申报指南为准。
建立补贴转股权自愿机制。将人工智能和机器人领域相关补贴项目纳入“补改投”备选库,企业自愿申请参与“先补后股”,由区科技创新和投资促进局牵头制定工作制度,明确转换条件、股权比例及退出机制,建立项目库并规范开展相关工作。
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参照“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明确对“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相关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应予以容错免责。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至2027年12月31日结束。相关条款由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具体实施。所有事项均须符合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实施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政策调整,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上位规定为准,本方案由区科技创新和投资促进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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