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公示表
下列家庭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现将审核等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可直接向乡镇(街道办)反映。
公示时间: 2021年01月21日至2021年01月27日(公示期为7日)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举报电话:0752-3886017
注: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所在(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村(居)务公开栏及乡镇(街道办)公共服务大厅公示,本次所有新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家庭信息都要公示,未成年人信息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