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党工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10日至6月30日,区党工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8月21日,区党工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堵塞制度漏洞。通过修订《仲恺高新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完善合同条款,细化违约标准,建立违约处罚机制,有效构建工程项目进度监督管理体系。二是强化制度执行。目前已经按照制度对有关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处罚。已完成。
(二)对审计指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缺失
整改情况:我中心针对审计提出的建议,通过修订《仲恺高新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惠州仲恺高新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验收细则指引及验收小组成员名单》,重点补充竣工图管理环节,建立了竣工图编制与现场核实“双审制”。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动态更新学习计划,确保政治要件全覆盖。二是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由党组书记或领导班子成员传达领学。三是补充完善了《2025年仲恺高新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按要求执行并将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纳入中心督查督办范畴。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履行职责使命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协调推进力度。我中心已根据《配建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发函至相关配建企业督促提醒尽快推进项目建设。二是完成7个城更配建公园的接管工作。已完成。
(五)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分析报告并研究相关工作部署,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述职述廉内容。二是把意识形态教育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重要内容。2025年11月下旬,中心特邀专家专题宣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全会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作了系统阐释,并结合市政园林建设管理工作实际进行深入解读。已完成。
(六)保密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定期研究部署保密工作,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二是制定印发保密管理制度,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区分人员层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保密承诺书,进一步强化保密责任落实。四是为涉密设备统一标识,划定独立保密办公区域。已完成。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存在短板弱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仲恺高新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股级干部管理办法》,补签近5年提拔干部廉政双签承诺书,更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二是调整了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党组成员分管党风廉政、组织人事工作。三是修订完善了项目全过程管理制度和督查督办制度。明确了各部室工作职责,成立了督办小组,重点督查督办项目进度等工作,并适时向中心党组报告有关情况。四是通过制定印发的《仲恺高新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股级干部管理办法》,对列入“裸官”管理的同志岗位进行调整,该同志不再担任建设一部临时负责人。下一步中心将切实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管,并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对瞒报行为将进行严肃惩处。五是强化警示教育实效。针对施工图造假问题,中心对原项目责任人进行约谈,目前两人均已主动离职。为举一反三,防范出现类似问题,中心强化警示教育力度,根据不同岗位、层级制定教育内容,组织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切实用反面典型引导干部职工强化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意识;开展“工程建设管理不严不力”反思剖析会,认真剖析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切实强化建设工程正规化管理。已完成。
(八)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印发了《仲恺高新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仲恺高新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规范资金支付流程及上会审议标准,进一步明确年度城建计划、部门预算、大额资金支付等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由党组集体研究后方可执行。二是制定印发了《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限额以下项目供应商采购制度(试行)》,成立限额以下项目供应商采购内控小组,规范单位供应商采购流程,通过公开挂网方式解决限额以下供应商来源遴选问题,确保服务资质、服务质量合规。已完成。
(九)以案促改措施未有效传导,同类管理漏洞反复出现
整改情况:一是每季度组织各项目负责人及在建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总监等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及时通报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二是加强对施工、监理企业的监督管理和加大处罚力度。三是对存在项目管理较大过错的项目负责人,责令其在所属部室例会上做深刻剖析检讨,并视情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或扣减季度绩效考核奖励工资。已完成。
(十)制度制定不规范且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按照巡察反馈问题及时组织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截至目前已印发《惠州仲恺高新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仲恺高新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印章管理制度》《仲恺高新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合同管理制度》等17份规章制度,规范各项工作管理。已完成。
(十一)政府采购及工程招投标缺乏内部控制,廉政风险极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限额以下项目供应商采购制度》,规范三方询价流程,防止因自由裁量权过大导致的廉政风险问题。二是及时废止不合规制度,制定更为科学的《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限额以下项目供应商采购制度》,进一步优化供应商采选机制,优质高效保障项目前期服务工作。三是修订并印发了《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程》《工程项目招标采购工作指引》,完善单位内部人员管理标准,同时要求招标代理签订保密承诺书和审核投标文件并出具书面评估报告。已完成。
(十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存在明显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工验收操作规程》《惠州仲恺高新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验收细则指引及验收小组成员名单》和《仲恺高新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有序推进17个完工未验收项目进行验收。二是加强对建设项目的过程管理,召开项目约谈会,对有关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明确责任追究要求,规范参建各方管理行为。三是修订完善了《市政道路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维修工作指引》《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路灯管理工作制度》《金恺隧道养护管理日常考评办法》等制度,强化对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城市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管养工作,确保履行职责到位、管理到位。针对巡察组指出的仲恺公园(二期)围栏损坏问题,立即组织养护单位对受损围栏进行修复,同时设置循环播报警示语,联合惠环街道等部门加强巡逻,防止出现市民违规进入水域进行撒网、垂钓等行为;针对金恺隧道人员履约问题,已依据合同条款于2025年7月1日对原服务公司处以罚款。同时,为从根本上优化管理机制,我中心已与原服务公司协商一致,正式解除原管养合同,并按照审计意见建议,废除原有包干价模式,重新启动“据实结算”模式的招投标,预计2026年3月起完成招标工作。
(十三)公务车辆使用管理不规范,过紧日子思想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制定标准化流程,依托仲恺高新区市政园林智慧管理平台,明确车辆申请使用人员必须登记车辆使用里程、油耗等核心数据,并按期公示,确保使用管理规范。二是强化公务车辆技术监管。2025年7月我中心起租赁的社会车辆均按要求安装GPS定位系统,明确车辆服务期间内必须提供GPS定位车辆运行轨迹台账,防止“公车私用”等问题出现。三是统筹公务车辆规范使用。中心及时清退了政务公司提供的3台公务车辆,加强自有2台公务车的维修管理,确保所有公务车辆使用均衡。四是加强公务车辆申请使用登记管理。明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必须通过我中心运行的市政园林智慧管理平台进行申请使用车辆审批流程,严格落实“不申请不使用、不登记不使用”原则,确保账实一致。已完成。
(十四)干部培训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惠州仲恺高新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标准化流程,对不符合列支的财会科目一律叫停。二是严格预算管理。对开展培训活动需列支的培训费用,加强计划统筹,通过制定《2025年度干部职工培训计划》,确保培训活动既有序进行,又不存在超支现象。三是强化组织人事干部业务能力提升。组织负责培训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单位《限额以下项目供应商采购制度》,对服务供应商资质要求等进行严格辨别,防止出现类似问题。已完成。
(十五)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公务卡结算和“先审批后使用”原则,规范误餐补助等费用管理。二是加强预算业务培训,规范费用报销和专项资金使用。已完成。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十六)党组民主集中制虚化空转,原“一把手”独断专行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跟踪督办各级会议决议事项,确保每项工作按期完成。二是中心党组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切实落实民主集中制。已完成。
(十七)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力度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党组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于2025年度第24次党组会议听取2025年度党建工作落实情况,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2025年10月组织全体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工作培训,切实提升党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修订了《仲恺
高新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提醒谈话制度》,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已完成。
(十八)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党务工作者能力水平。通过开展党务工作者党务工作培训,提升业务水平,特别是对会议记录进行明确规范,防止出现类似问题。二是加强自查自纠。中心于2025年11月对党员大会记录本、支委会记录本、党小组记录本进行自查自纠查找问题,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保记录规范。三是加强对《党支部工作条例》的学习,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已完成。
(十九)干部选拔任用规范化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股级干部任免工作管理办法》,规范干部任免有关程序。二是制定印发了《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并对原超编的4名由编外人员担任中层岗位的人员进行岗位调整,保证了中层股级干部职数不超编。三是规范人事管理工作。已按要求完善全体在编人员的岗位聘用工作,同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已完成。
(二十)干部职工关心关爱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印发了《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工作误餐申请流程》,明确“因公误餐”补助范围,设定清晰的报销标准,规范报销流程,保障干部职工权益。二是按要求开展年度家访工作,并组织召开家属座谈会,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三是制定《工会文体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徒步、羽毛球、乒乓球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已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2-3270916;邮政地址: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投资控股大厦1618室;电子邮箱:gysyb@hzzk.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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