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的规定,经审查,同意中油碧辟惠州市沥林加油站有限公司、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惠州前进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惠州沥林加油站3家经营单位延期申请,现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请以上3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经营安全。
特此公告。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一览表
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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