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江街道、沥林镇、潼侨镇、区农村工作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惠财农〔2025〕126号)文件精神和区农村工作局《关于申请下拨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函》(惠仲农工函〔2026〕38号)提供的资金分配方案,现将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万元下达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及《广东省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粤财农〔2021〕119号)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此项资金列入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21305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二、此项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就业帮扶等开发式帮扶举措。重点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提升产业帮扶质效,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优先用于带动脱贫人口和检测帮扶对象通过产业、就业等方式增收,促进补上其他短板弱项,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四、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如有违反,将按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附件1.仲恺高新区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pdf
附件2.绩效目标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