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城市发展建设需要,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经区管委会同意,拟对广东(仲恺)人工智能产业(高端电子)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三期滨河路(旧山陂排涝站)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2.35亩的国有土地依法实施清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场范围
项目清场面积约2.35亩,位于沥林镇山陂村,具体范围详见清场范围图。
二、补偿标准
清场范围内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参照《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5〕6号)的有关标准执行。
三、上述土地范围内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权利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到沥林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以沥林镇人民政府调查结果为准。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本公告发布之前未经合法批准而非法占用土地建设或搭建的永久性或临时性房屋及其它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