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佛山市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
省编办网讯 近日,广州、佛山市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简政放权工作向纵深推进。
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明确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9项,将11项属于政府内部管理事务的事项调整为内部审批。广州市要求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后,要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同时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审批。
佛山市于今年2月率先在全省启动此项工作,将自查自清与合法审查相结合,做到沟通、衔接和论证“三到位”,全面彻底清理国家、省设立由该市实施以及市设立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佛山市印发的《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明确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8项,将21项属于政府内部管理事务的事项调整为内部审批,将154项符合行政许可法等规定的事项调整为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